Facebook-ism V.2.0
90年代末,有本潮流杂志的编辑曾说过:“以前是10年一代,现在是3年一代了。”时至今日,对新新新人类来说,这个理论还成立吗?然而,在FB的世界里,又何止3年一代,几乎是3个月一代了?!
说的是FB发展之迅速、页面设计改变之快速、功能进化之多元化。再谈Facebook,因为它已经成为21世纪最成功的发明之一,跟苹果产品等物般深深影响着人类。
FB那么红,带来那么多商机,自然惹来其他人眼红,也想分一杯羹。向来属于前进派的谷歌在这场战役上,起步稍迟,但早前推出的Google+却拥有FB所没有的隐私感 – Circle功能。FB眼见众用家对此Circle功能赞不绝口,也想为自家用户提供类似功能,显然迟了一步,只能落得“噢,抄Google+的”。
最近,FB再度改版,秉持着“既然讲隐私我不够人快,那比八卦,我总能赢吧”的心态,新的“八卦视窗”(我自创的名字)因此诞生!从此,用户将在每一秒都能观看到朋友们的最新动态,如走马灯般不停更新。有兴趣的,只要滑鼠一click,小视窗就会显现内容。
身边的许多朋友都对此服务大都不表赞同,觉得太八卦了!其实,这个新功能,以及我所观察周遭朋友使用FB的态度,让我发现玩FB真的是一个训练自律和对自己负责任的行为。
FB不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宣传工具。凡事一帖,不论好坏,必能引起关注和回应。比如之前一些中学生欺凌或虐待动物事件,FB用户几乎是比警察办案还快地人肉搜索出元凶。或是“干净游行”事件里,网民也真实记录了许多历史性的片段,火速传遍全球,绝对值得激赏。但也有人因此滥用这个功能,比如早前利用FB散布自杀宣言的男孩;或是任何商业相关的贴。特别是商业相关的贴,还要拼命去tag其他人 – 不管熟不熟,照tag不误,我最反对了。做宣传可以,可是这种乱tag法,可真的很恼人!
有朋友投诉,不玩FB啦,没有隐私的。我倒觉得这视乎个人态度。FB许多东西都是用户可以控制的 – 更新status、上载照片录影、个人资料、朋友名单等等,都在用户的掌控之中。你不想让人知道你分手了,那就别贴相关的status。你不想让前度看到现任男友的照片,那就把照片set as “有限观赏”。类似的例子,比比皆是。重点在于,用户自己到底有没有好好地想过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!你以为我言重了?按个like,哪需负什么责任?试想想,如果有人status写了一件悲伤的事,你还要去按个like,岂不是火上加油???
另一个经典案例,常被拿来当教材。某女生在FB上写“我老板是混蛋,老叫我做些笨东西!”之类的status。结果她忘了她老板也在她的朋友名单内。老板回应道:“那些所谓的笨东西,叫做‘你的工作’。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!”透过FB被炒鱿鱼,这也算第一遭吧。还是那句老话“慎言,三思而后行,須知口禍債難償,一語能招萬世殃。”
然后我发现由于FB是一个‘自由的国度’,用户简直老中青通杀。现在年轻的小朋友,已经不交笔友,都交FB友。须知FB的内容不是所有都是U级的,小朋友如海棉,在FB上看到的资讯照单全收。我就曾看过亲戚那些十来岁儿女的FB status突然出现F字粗口。这样,好吗?就甭谈因此结交到坏朋友,而被诱拐等事了。这不禁让我思考,申请FB账户莫非必须要有法定年龄?
Whether you like it or not,像我之前的那篇“Facebook-ism”所说,它的热潮将持续燃烧。我只期盼每一次你在上FB的时候,都能够停下来,想一想接下来要做的每一个动作,是不是都能为这些动作负起责任,成为一个有智慧的FB玩家。
[刊登于12月号女友杂志 City Bea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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